上海注册公司-增值税专用发票怎样可以用于进税额抵扣
更新时间:2024-11-22 10:30:00
价格:¥500/件
注册公司:免费提供地址 全程代办
代理记账:工商年检,纳税申报
企业变更:法人,地址,经营范围
联系电话:13482609615
联系手机: 13482609615
联系人:洪老师
让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缴纳税款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,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,会具很多发票,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,有些情况下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那么,抵扣进项税的条件是什么?
1.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,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可能抵扣进项税额。
2.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、简易计税方法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。全部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进行抵扣进项税额。
3.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,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。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、农场品收购发票,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等等。
4.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局要求,例如:无财政扶持分类编码、发票专用章不规范、备注栏不符合规定、纳税人名称、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。
5.如果上面情况都符合规定,但是用途不符合相关的规定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。比如:用于集体福利,个人消费;简易计税项目、免税项目、购进银行借款服务、残影服务等。
6.认证、勾选、稽核比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操作,一定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者勾选。
7.一般纳税人均按照规定操作,蕞后还要看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。
相关产品
联系方式
- 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5号10楼
- 电话:13482609615
- 招商经理:洪老师
- 手机:13482609615
- 传真:13482609615
- 微信:13482609615
- QQ:13482609615
- Email:1247406936@qq.com
产品分类
站内搜索